变更规划要有法律程序。
这种美好生活,究竟是不是现代中国人最应该追求的美好生活,能否成为现代中国人追求的神圣目标,当然是一个需要仔细考察的问题,因为这会关涉到此一法律的文化价值与有效性。婚礼,即经典中说的昏礼,虽不像丧祭那么重,不像朝聘那么尊贵,却是众礼之本,也是人伦之本,换言之,是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本。
民国时,婚姻问题还属于《亲属法》的范畴,因而和古代的家族体系有一定关联。古代的中国人和古今西方人都知道自己为什么结婚,都清楚婚姻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样的规定不仅无助于帮助人们实现美好家庭的理想生活,反而会破坏家庭生活的道德价值。所以《礼记·昏义》中进一步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法律应当能够帮助每个自由人找到结婚的理由,而不是以冷冰冰的自由,剥夺我们对婚姻仅存在的一点梦想。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有了这一司法解释,法官们人手一册,遇到案件就可以按图索骥,很快地产生出一个结论。投那一票反对的阿里托大法官,又何以要冒言论自由天下之大不韪,逆潮流而动呢?这点好奇心诱我深入进去,仔细看看这个案子的要害到底在哪里。
大家看到,裁决前,新闻自由记者委员会连同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二十一个主要新闻媒体,联署声明,对WBC的言论思想表达权表示支持。根据《纽约时报》对沙利文一案的判例,在上诉表达时,他们的言词可以无所顾忌、表达强烈憎恨和刻薄。这对马修的双亲都是难以想象的刺激伤害。想到十几年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它的一些里程碑案例,对中国读者还非常陌生,再看今天中文世界的快速跟进,确实今非昔比。
专家也证实斯奈德所受精神伤害导致抑郁症,并致使身体状况恶化。传统的美国方式的表达宪法第一修正案是:国会不得指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由于战略有效,阿里托大法官指出,WBC不但已经大量、经常采用这个手法,而且显然在未来还会持续不断用下去,不停地对一个个无辜者造成严重的、难以愈合的精神重创,受害者的名单会越来越长,眼看恶人欺人太甚,法律却在一旁无能为力,这是阿里托大法官的意见书难掩愤怒的原因。此案案情如下:2006年3月3日,海军陆战队上等兵,马修·A. 斯奈德(Matthew A. Snyder)在伊拉克因事故牺牲。几乎所有的评论立足点,也都是站在这个基础上,站得稳稳当当。WBC没有否认制造伤害,只是辩称自己是自由言论,受宪法保护。
而这样的建议,更是戏剧性地证明了:葬礼是一个特殊事件,对精神伤害需要特别保护。罗伯兹大法官还认为,论抗议形式,虽说言论并非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受保护(例如在一个拥挤的公共场所不能谎叫失火),但考察这个案子,WBC的抗议没有违反地方政府各项规定, WBC在公共地界、和平地对公共事件发言,遵循了地方官员给出的规则,没有去扰乱马修·斯奈德的葬礼。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G. Roberts Jr.)代表法庭多数意见发表了意见书,提出,对WBC言论是否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需要作出的关键判断是:要考察整个记录所显示的言论之内容、形式和背景,看它关注的是不是公共议题。可是,被告一定要炮制这样一个伤害个人的最恶性版本,这并没有对公共讨论作出任何贡献。
所以,裁决以大比数通过,实在太正常。几个有类似立法的州,法案内容大同小异。
虽然他们宣称自己是浸信会(Baptist)的一个派别,可是美国各浸信会组织都和WBC划清界限,表示并非一路。说实话,裁决在法庭之外也并不令人意外。
阿里托大法官指出,这个案子的核心是:被告明知在这一刻对死亡士兵马修的野蛮攻击,必会对他父母亲属造成巨大伤害,他们精心策划、实践攻击,只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斯奈德先生唯一所求,只是任何承受难以估量丧子之痛的父母权利:宁静安葬儿子。虽然再下一步是公共议题表达,但是这丝毫不能减轻他们前一步的罪恶。葬礼那天,被告果然实践其新闻预告,举着牌子上帝恨你,为死了士兵而感谢上帝,你下地狱,没有保佑只有诅咒,再次重申马修之死是因罪孽受到上帝诅咒的报应。假如要论行为的一贯性,考察WBC是不是出于个人恩怨而针对斯奈德一家,大家看到,他们确实不是唯一受攻击者。3月10日,斯奈德家族在天主教堂举行葬礼。
2007年,他们有七十一个成员,几乎都是菲尔普斯一大家族的子子孙孙人权这么基本的概念,被西方搞成了仿佛同中国如此伟大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互不相容的东西,这是天大的笑话,也是西方在所谓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压时,遭到中国民众厌恶的根本原因。
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前进,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整个民族去适应他个人的好恶,这跟是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两回事。西方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道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客观说,在如何对待他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
艺术可以强调无数例外,法律却强调对例外行为的限制和管束。但只要艾未未不断往前冲,他有一天触线是很可能的事。进入专题: 艾未未 。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
他反艺术传统,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十三亿中国人中,有几个艾未未这样的桀骜不驯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总的说来,艾未未如果选择与普通人不同的对法律的态度,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被称为前卫艺术家的艾未未据信近日被中国警方带走,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迅速出面干预,要求中方立即释放艾未未,并将此事上升为中国人权恶化,艾未未则被称为中国人权斗士。
人权真成了西方政客和媒体手里拎的一桶漆,见什么抹什么,他们在抹掉这个世界各种细致的分辨率。艾未未是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也常被称前卫艺术家,是中国社会的特立独行者。
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或许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在没搞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将中国司法的一个具体案例上纲上线,并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中国的民生在发展,公权力受到的监督越来越多,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蔚然成风,这些都是能抹杀的吗?艾未未一个人的际遇,包括其他几个中国特立独行者的际遇,与中国的人权发展和进步,根本就摆不到同一个天平上。
没有艾未未这样的人,或法律不给他们的突破设立边界,这样的中国都是不真实,也不可能存在的中国的民生在发展,公权力受到的监督越来越多,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蔚然成风,这些都是能抹杀的吗?艾未未一个人的际遇,包括其他几个中国特立独行者的际遇,与中国的人权发展和进步,根本就摆不到同一个天平上。
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前进,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整个民族去适应他个人的好恶,这跟是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两回事。
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西方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